“兔子没有肥肉,所以单独炖兔子不好吃,没油水,晚上兔子我来做,咱家不是还有排骨呢嘛?今晚就吃兔子肉炖排骨。”
西屋里躺在炕上休息的沈国平赶紧道:“爹,我从前街回来的,路过二大爷家门口的时候,看到我奶了,我跟我奶说,晚上吃兔子肉,让他们别吃饭太早,等我给送肉。”
“行!我知道了,我马上就做!做好了给你二大爷家送一盆过去。”
对于大儿子的孝心,沈连宝心中很支持,他们两口子言传身教,家里的沈国平和沈国威都不差,都没有长歪。
炖肉手艺,沈连宝也不差,现在家里面不缺猪油,他做菜也不会不舍得放。
打开猪油罐子,里面雪白没有任何腥味的猪油凝成一块,用勺子挖出来一块,放进锅里。
这猪油是叶淑玲熬得,在熬猪油的时候,她往里面放了不少的葱姜,边熬边去腥,因此熬出来的猪油完全没有腥味,如果不是家里面的大米不多,只是单纯的做猪油拌饭,也能吃的满嘴油光。
沈国威正蹲在灶坑门口努力的烧火。
“火别太大,我要先炒个糖色。”沈连宝对着二儿子吩咐道。
沈国威点头:“知道了!”
要说炒糖色的手艺,跟火候的控制有很大的关系,跟经验也有关系,沈国平炒糖色的手艺不怎么好,主要是这种土灶,他火候不太好控制。
沈连宝的手艺就要好不少,当然,也有沈国威的功劳,他火烧的好。
糖色炒好后,呲啦一声,沈连宝将剁好洗干净且焯过水的排骨和兔子肉倒进锅里,手拿着大勺赶紧扒拉几下,让所有的肉块上面都上色后,接着放葱姜蒜和八角干辣椒,炒出香味,再放酱油,接着炒一会儿后,拿起暖壶,咕咚咕咚将里面的热水都倒进锅里。
之后便是盖上木头锅盖,先炖熟再说。
半个小时后,香味炖肉的香味已经填满房子,沈连宝掀开锅盖,往里面放盐和味精。
盖上锅盖,继续炖个二十来分钟,然后就是大火收汁。
别看说起来简单,做起来还是挺麻烦的,尤其是沈国威,他一直都在灶坑门口烧火,为了保证火候合适,他这一个多小时都没有偷懒。
好在出锅后,红彤彤,油汪汪的红烧排骨和兔子肉并没有愧对沈国威的付出,他迫不及待的用手从盆子里捏起一块带着骨头的肉,咬了一口。
“嘶嘶~烫!”
沈国平看了眼弟弟,道:“你倒是吹吹啊,别烫坏了上牙膛。”
“嗯嗯!”沈国威吹了两口,觉得温度降下来,赶紧又咬了一口。
“咋样?咸不?”正在刷锅的沈连宝笑着问了一句。
沈国威将这块肉都吃干净后,舔着嘴唇,意犹未尽的说道:“不咸不淡,正好,爹你的手艺真好!”
“你以为呢,我的手艺可是跟专业做大席的厨师学过的。”
沈连宝得到二儿子的称赞,满脸得色,甚至还专门看了一眼准备端着盆子出去送肉的大儿子一眼。
沈国平对于老爹小孩子式的攀比心觉得无奈,要说心理年龄,他其实跟老爹差不多,不过都说男人至死是少年,老爹有这个表现很正常,沈国平自己转生前有些时候也是十分孩子气的。
“是,还是爹厉害,我去给二大爷家送肉了。你们先吃,不用等我。”
用另外一个盆扣在装肉的盆子上,这样做可以免得肉凉的太快,也可以防止刮风的时候,有灰被吹进盆子里。
好好地一盆肉,要是落了灰,岂不是太可惜他和老爹沈连宝付出的汗水?
沈国平从家门口走出来的时候,时间已经不早了。
下午四点左右,天色渐暗,夕阳西下,所以大家都回家去吃饭了。
走到家门口的丁字路口时,沈国平忽然看到往西边大道去的路口,有一道身影摇摇晃晃的正在往这边走过来。
沈国平的目力强,一眼便认出了来人是谁。
“那不是严明福么?怎么这前儿才回来?是真的在山里面走转(zuan四声)向了?”
在他们这边的方言里,转向是指迷路的意思。
看了一眼后,沈国平没有搭理严明福的意思,家里还在等着他回去吃饭呢,想到这里,沈国平加快脚步走向腰街。
二大爷家的烟囱正在冒着烟,很明显,家里也在做饭呢。
来到二大爷家大门口,沈国平用左手捏住盆子边缘,用腰卡住对面的一边,然后右手推开大门,走进院子。
用同样的方法打开房门后,二大爷正在从锅里往外捡着窝窝头,这窝窝头是奶奶的手艺,沈国平一眼就能看得出来。
因为奶奶最擅长做这种主食和饽饽,做出来的窝窝头特别蓬松,东北话讲叫喧乎,但老太太做菜的手艺却很一般。
“二大爷,这是排骨炖兔子肉,你赶紧拿个盆,我给你倒出来。”
这时候个人家里一般餐具数量都有限,自家能够用,就算不错了,所以沈国平还是要把盆子拿回去的。
沈连祥闻言,赶紧从一旁的碗架柜里面拿出一个搪瓷盆子,沈国平将肉倒进去后,把肉汤尽量控干净,最后眼看速度太慢,二大爷拿起一个窝窝头,掰成两块,然后用窝窝头将盆子里为数不多的肉汤都蹭干净,这才满意的停下。
“二大爷,你们慢慢吃,我回家吃饭去了。”
沈国平说完,在二大爷的笑容里,走出去。
而就在他走到丁字道口时,严明福竟然才走到这儿。
沈国平瞥了他一眼,一个字儿这也没说,扭头就走。
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