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行人来到酒店。
骆驼这次为了向蒋天生赔礼,真是不惜花了血本,给除了方婷之外的每个人都定了单独的总统大平层套间。
方婷自然是和蒋天生一起住。
“浩南啊,你没有带你的马仔来实在太可惜了。”
蒋天生笑眯眯地看看他房间中巨大的落地窗:“这落地窗可真大真干净呀!”
“可不是吗,蒋老弟。”骆驼笑道,“你可别小看这落地窗,说是国外新发明的一种特殊玻璃,里面看得到外面,但外面看不到里面呀!这玩起来可真是又刺激又安全的。”
“可不是吗。”
“不过蒋老弟你雄姿英发,倒也没什么关系。”骆驼与蒋天生相视一笑。
“好,谢谢骆先生,那我们就先进去休息了,明早见。”
“好的蒋老弟,明早见。”
与蒋天生和方婷分别,骆驼又亲自将岑歌送到七楼的套件门口:“岑先生,我跟蒋老弟就住在九楼,你住在八楼,浩南跟乌鸦就住在七楼,有什么事就直接给我打电话。”
“好,谢谢骆先生。”
骆驼欣慰地点点头,又偏头叮嘱乌鸦:“岑小姐有什么事,你就直接给我打电话,听到了没有?”
“好好好,听到了大哥。”乌鸦懒洋洋的道。
“好,那我先上去了啊,你们早点休息。”
三人目送骆驼上了电梯,眼看着电梯的显示屏从八楼跳到九楼再一层层往下落,岑歌这才转身道:“浩南,陪我去看看房间吧。”
“好。”
乌鸦慢慢转头看向岑歌。
岑歌没看他,踩着细高跟摇摆着边走边揽过陈浩南的胳膊。
滴——
房门应声打开,就在岑歌即将关上房门的刹那,一股大力突然砰地一声撞开了门。
乌鸦也不说话,就是撑着门死活不让门关上。
“好吧,”陈浩南撞了一把乌鸦,“我就不陪岑小姐进去了。走吧,乌鸦。”
乌鸦看向陈浩南,突然咧嘴笑起来。
只见他指了指陈浩南又指了指岑歌,竖起大拇指,转身就走。
他终于知道自己不爽的点来自哪里了,不止是因为岑歌和陈浩南关系亲密,更多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落差感。
虽然自岑歌回国已经过去几个月了,但他对岑歌的印象一直停留在十年前,那个对他百般包容、温柔且耐心十足的岑歌才是他这十年心心念念所想重逢的。
十年前的岑歌,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都不会像这样冷漠。
虽然乌鸦知道是自己误会岑歌在先,但那件事发生的太过突然,现在想想,连他自己都想不通当时为什么那么轻易就信了笑面虎的鬼话,就想当时的自己怎么也没有想到岑歌会真的一走了之,并且十年不复相见。
每每午夜梦回,乌鸦只能把当年发生的事归为两人年少轻狂,意气用事。
但除了在这件事上岑歌态度冷漠,在那之前,岑歌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对他过。
乌鸦莫名感到一丝委屈,他已经知道那是误会了,他做错了什么?他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,为什么岑歌会突然对他这种态度?
乌鸦的眼前突然闪过陈浩南的脸,他虽然很不爽陈浩南跟岑歌走那么近,但他其实心里也知道陈浩南完全不是岑歌喜欢的类型。首先陈浩南真的不是岑歌喜欢的类型,其次岑歌又过他这样的男友,怎么可能会喜欢这种小白脸呢?
男友……乌鸦突然发现自己完全没有问过岑歌在美国十年间的感情生活,他就像默认了岑歌自始至终只喜欢自己一样——
难道不是吗?
乌鸦又想起刚刚岑歌仰头看陈浩南的样子。
乌鸦当即就想拍门,但转念又想到岑歌刚刚冰冷的神情。
操。
他并不是怕岑歌,只是现在的岑歌与他印象中那个温柔的知心姐姐形象相差甚远,以至于然后他无端感到陌生与恐惧。
X的。就这样吧,他乌鸦会差这么一个女人?
乌鸦咧了咧嘴,哼着小曲回到自己的房里。
妈的。
-
阿姆斯特丹的夜晚让岑歌想起莫文蔚有一句歌词:书里总爱写到喜出望外的傍晚。
她曾经有一段时间很喜欢这首歌,其旋律就像落日时分的曼哈顿,也像现在夕阳渐落街上逐渐亮起灯火的阿姆斯特丹。
波光粼粼的河面上,随着微风轻拂倒映出破碎的朝霞与行人。
这是骤然响起敲门声。
岑歌没管。
敲门声逐渐变得暴躁,直到门框被砸的框框作响,岑歌这才起身打开门。
男人狰狞的神色一顿,顺着大力砸门的力道斜斜的倚靠在门边:“在干嘛呢大哥,去不去吃宵夜啊——”
“——我操!”
乌鸦突然一愣,猛的把门摔在墙壁上发出哐啷一声巨响,拎起拳头就往只裹着下半身浴巾的陈浩南脸上招呼。
陈浩南闪身躲进厕所反锁住了门。
乌鸦狠狠踹了两脚厕所门,直踹的木制门框扑索索往下落灰。
“乌鸦你干什么?!”岑歌挡在厕所门口,怒道。
“我干什么?”乌鸦慢慢的反问,“我干什么?到底是谁他妈干谁?”
岑歌久违的感受到了非常具有侵略性的压迫感,她甚至觉得空气都变得粘稠。
岑歌暗自吸了口气,仰头冷声说:“如你所见。”
说完,岑歌就看到乌鸦突然愣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