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身形单薄瘦骨嶙峋,看着最多只有十岁,唇鼻轮廓皆是平平,只一双藏在乱发后的眼睛美极,像是造物主把对他的厚爱尽数倾注在了这里,瞳色深亮,眼尾痕重,勾挑都有媚意。
这样一对眼睛若是长在了姑娘脸上,怕就要被楼里妈妈遮上面纱,只用来调.教眉眼风情也能名噪一时。
可惜是个男孩,且学不会弓腰笑脸。第一次见的时候他正被高大强壮许多的其他仆役按在偏僻角落捶打。
屋檐上化开的雪水成串滴在他青紫面上、破衣领里,眼角鼻下都是污血,喉咙里压着嘶哑呜咽,看着好生凄惨可怜。
如果世上有后悔药,烟娘必定头一个千金求购,一气饮下,好回去告诉当时的自己,千万千万不要对那只豺狼心生怜悯。走,赶紧走,头也不回地走。
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,当时的烟娘一颗心肝也还温软良善,所以她停下了脚步。
喝止了那群仆役,拉起那个不及她眉高的男孩,捻帕擦他脸上的血与水。
把他喉咙里的示威咆哮当作哭泣呜咽,把他的厌恶退后当作瘦弱不支。
真真是眼瞎心盲。
她此时全然不知人心难测,笑着向面前这只满心满眼都是仇恨火焰的豺狼,伸出了手。
“妈妈打算把他卖去隔壁街的小馆馆里。”同行的姑娘对脏东西避之不及,扯远她抱怨她的多管闲事,“去那里伺候贵人可比在这里挨打挨饿好过多了。”
烟娘走时往男孩手上塞了块藏的糕饼,偶然回头见他把东西丢进了墙角污水里。
不识好歹。
烟娘那颗遇着受伤的小猫小狗便要软塌塌的心,稍稍冷了下来。
这桩事就抛在了脑后。直到她偷偷养的那只猫不见了。
养了两三年的白猫,从瘦小斑秃一只养得长毛溜光水滑,爱在她的膝前踝间蹭来绕去,呜咪撒娇。
这样心爱的东西不见了,她心急如焚地找了一天,最后是被男孩抱在怀里送回来的。
猫儿以往蓬松干净的毛发上沾了许多泥和血,左前腿瘸了,骨折,被一根破旧布条草草包扎好。
它窝在男孩的怀里瑟瑟发抖着,见了主人就开始尖叫,挣扎下来的时候利爪划伤了他的脸。
在她惊疑不定的目光中,他低头软声说:“它摔在树下,腿摔断了。我帮它包扎,带来还给你。”
男孩子骨头抻开晚,加上他经常挨饿挨打,愈发显得比年龄小,十岁年纪比普通的八九岁孩子还瘦得多。脸上青紫旧伤未愈,新添的几条抓痕沁出血珠,一双乌黑眼珠在乱发后怯怯瞧她,是慌乱,是示好。
烟娘满心的怀疑就慢慢消了,变成潮涌来的愧疚怜悯。
没有再思考为什么男孩知道这是她的猫,也没有追问其他,就把他牵回了自己的房里。
妥帖上药,洗澡换衣,让他睡在床边温暖的脚踏上,隔日又跟妈妈开口要了他。
烟娘从小自知美貌,自负美貌,也善于利用美貌。她明年马上十五了,要开始上台,这副身子这张脸都是楼里精雕细养着,要做洛临城里的大招牌,妈妈惯不会违了她的意,何况只是要个吃白饭的脏东西。
果然,破例把人给她了。
一给,就是七年。
他在她身边呆了七年。
春夏秋冬,周而复始。养了七年的人,留下的东西总归是要比捡来的小猫小狗深刻许多。
遑论一个原本需要她保护的乖巧温顺的小可怜,一日一日地,逐渐长成了高大结实、温柔体贴的少年。
怀抱宽阔,气息灼烫。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。
令她在离别的最初一二年,总还觉得推开窗,就能见到少年撑着长杆在树下给她摘春花。看到她,他会扬起笑,轻轻一招手,他便雀跃走过来。
趴在窗前,乌发下一双映着灿烂日光的眼眸惬意眯起,脸颊在她柔软掌心间蹭动。
这么个人,却是不辞而别,一去五年不回。
想到这里烟娘忍不住嗤笑。
什么以她为天,分明就是男人色.欲熏心时的胡说鬼话。
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