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,在阳台那儿还专门搭了个书架放书。
而且很喜欢勾画,每本书里都夹着一把桃色的直尺,遇到有意思的句子就会划下来。
虽然加缪说:就像有人动不动喜欢拿铅笔在书上画线,似乎这样可以显示出该读者很有品位、很有智慧的样子。
但丁暮云头一次和杜春树有相同的见解,在书上做笔记确乎能加深印象。
至少,能留下痕迹。
很快翻到,她掏出来递给他。
杜春树似乎嫌她慢,嘴角一弯,溜出一句,“怎么?得不到我的人,就想得到我的书?”
“半天不撒手的。”
“想多了。”丁暮云尴尬地呵呵呵,“我可真不敢觊觎您。”
“不一定哦。”杜春树神秘地睐眼,无法分辨情绪,却能清晰地感觉到那种无聊的坏劲儿。
他合上书页,身子忽地往前一倾,脸从下往上地撞到她的视线之内,戏谑的脸蛋在无限放大。
嚣张的气息在她的鼻腔里强有力地撞击,他野蛮又荒唐的味道居然能让她的心脏一窒,呼吸紊乱。
这种感觉,是头一次。
丁暮云连连退后。
“看吧。”杜春树露出得逞的笑,“我就说你把我当做你的靶子。”
“八字?”丁暮云惊了惊,“什么八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