婴儿的哭声没有停下。
到底谁才是赏金猎人,一切的事情都变得不确定起来。
锦衣卫的那张纸条到底是给谁的?
可能是给活人的,也可能是给死人。
不管是赏金猎人,是二当家,还是小土匪,他们的目的不外乎是生辰礼。
“要是生辰礼真的到我手上,可以再回来。”
龙胜说完便离开了,只留龙胜一人跪在原地,这是龙胜对二十年老兄弟最后的尊重。
不到半个时辰,去香城这个错误方向追生辰礼的弟兄回来了,所有的人开始连夜赶路到咸城。
用树枝抽,石头砸林风的人在队伍刚行进的时候,找到一个尿急的借口,又回到刚才的驻扎地。
风不停,叶不止。
二当家还是孤独地跪在原地。
他想着龙帮主将二当家赶出金龙帮,让他在这儿罚跪,那么二当家肯定就是那个内鬼。
作为一个内鬼,害死了那么多兄弟,还让他误会了其他兄弟,实在可气。不管内鬼是谁,他都要出一口恶气,气呼呼地走到二当家面前,朝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。
在打倒坏人的场合里,有些人可能是最愤怒,最敢出手的人,他们的勇气足以带动其他人的情绪。
这样的人不是坏人,很多人认为他们是万中无一有情有义的热血汉子。
可这样的人最怕一个致命的缺陷,蠢。
因为蠢,所以在不知道事情的真假的时候做好了判断,把自己的一腔热情投了出去,因为蠢,所以没有自知之明。
这样的人很容易死。
去小解的人再也没回到队伍里。
林风虽然在心里记下那一鞭子,可也没能把那一鞭子还出去。
之前被绑在树上的几个受气包,得了龙帮主的几句安慰又匆匆忙忙地行在路上。
林风身上的沙子都没弄干净,脸上和胸前的伤口都没有处理就跟着出发了。作为一个糙汉子,不应该在乎这点伤疤,这点疼。
不知道是哪个身材瘦小的兄弟穿上白衣“妇人”的白衣,用白纱掩住头面,怀里抱着哭闹的婴儿,冒充龙帮主的媳妇儿子。
因为害怕被锦衣卫揭穿,假装女人的兄弟都用尖嗓子说话,被其他兄弟暗中嘲笑了一路,也担惊受怕了一路,结果路上一个锦衣卫都没有。
前两天荒郊野岭的突遇关卡,这快要进城了,反而什么也没有,最近可真是邪门得可以。
当天晚上,商队里所有的弟兄都住进了客栈,在山上风里雨里大半个月,终于能睡个有房檐的地方。
萧欢本可以一人睡一个单间,但是想着被他受牵连的兄弟,于是被误伤的连眉佬和他住到一个房间。
初冬的冷已经代替晚秋的凉,丝丝寒风刺进窗户的缝隙,如一根长针,扎在人身上。
若是只有一个人在房间,那针一样的寒风会让人心冷,但是现在房间有两个人,寒风轻易地化成柔丝。
四五盏油灯把昏暗的房间映出一个个暖暖的光圈,让人昏昏欲睡。
坐在镜子面前,林风终于把她下巴上的络腮胡摘下来了,上面被闷出几个红点点,用热水泡过的毛巾把眉上的锅灰和脸上的沙灰擦干净。
本来白皙的皮肤,现在粉红粉红的,冒着热气,被水打湿的碎发贴在鬓角,弯成欲望的钩子。
只可惜左脸有一个手指长的血口子。
扒开脸上的伤口,里面嵌满了沙子,用桌上酒壶里的酒把沙子冲干净。
看到这幅场景的人都会忍不住倒吸一口气,可她的表情就像是给自己洗脸那样轻松。
涂上干爹给的药,这个伤口总算是处理好了。
萧欢早已撕掉了胡子,走到镜子面前,看到黄铜镜里两张脸,像是映在黄昏时分缠绵的泉水上。
以前林风梳妆的时候,他总会站在身后帮她梳头发,有时候还会替她画眉。
有很多人看到他们都会说,这是一对金童玉女,郎才女貌,令人艳羡的一对儿。
摘了胡子的萧欢变成了护国侯世子贺钰,没有半分江湖的土腥气,即使在大街上他穿得破衣烂衫,别人也会叫他一声公子。
即有书生文员的儒雅,又钟鼎之家天生的傲气。
官员们都想把自家的小姐交给这个人。
在桌上放了一盒小药膏,“用这个,那些江湖人给的药只讲究尽快愈合伤口,不管留不留疤。”
说完便走到一旁的书桌上看书,现在没有必要在铜镜后面腻腻歪歪,林风的脸上又上了一层药膏。
澡盆的热气把整个房间都蒸暖,林风终于能洗一个舒舒服服的澡。
她和萧欢只隔着一道帘布,布帘上能看到林风的影子。
萧欢书桌上目不转睛地看书,好像在他房间洗澡的不是一个绝色女人,而是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小猫小狗。
他的眼里只有那本翻得起毛边的旧书,不管他去什么地方,干什么事情,怀里总是揣着一本书。就算再忙,每天也会抽点时间看书。
布帘上的影子处理好伤口,直接套上新洗的白里衣就出来了,厚厚地裹胸布被丢在一旁。
林风知道,现在金龙帮已经没人敢随便闯进萧欢的房间。
她也不在乎房间里的这个人,毕竟林风什么样子他都看过,穿衣服的,不穿衣服的。
打着哈欠走过萧欢身边,暖黄的烛光透过洁白的里衣,少女的身躯映出来。
全身裹在舒服棉被里,只露出一个头,林风闭上眼睛,感受棉花把自己裹住满足。